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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市剑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聘30名教师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9/29 10:29: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艺体类教师30名补充到剑阁县鹤龄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剑阁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艺体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限制。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本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7)学校书面推荐材料。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位,招聘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剑阁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艺体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报考岗位编码为2017201、2017202、2017203(详见附件2)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分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8:30——18:00)。报名地点: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南华街25号)。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剑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从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njg.gov.cn)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上交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片三张,并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凭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方可报名。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剑阁县教育局负责,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 (三)缴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见附件4。 五、考试、考核 (一)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二)公开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另行公告。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三)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6600983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01296 剑阁县教育局:6602126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6712380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00759 剑阁县教育局纪检组:6602137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剑阁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艺体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3.剑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 5.笔试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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